## 电影《猥妇》文本片段 **场景**:深夜,潮湿的老城区巷弄, 雨滴敲打着生锈的铁 皮屋顶。一个中 年男子(陈明远 )步履蹒跚地走在石板路上。 突然,他掏出手机,屏幕显 示是一段未看完的抖音视频, 标题赫然写着:“ 猥妇的真相”。他点开评论区,只 有几条回复,全 都在辱骂一个女人。他冷笑一声 ,继续往下翻,直到看到“她是我 妈”这句话。陈明远愣了 一下,抬头望向 远处的霓虹灯牌,上 面写着“吉隆坡历史档案 馆”。 **场景**:档 案馆内,陈明远 打开一份泛黄的卷宗,封面上 用繁体字写着“ 猥妇案卷”。他 颤抖着手翻开第一页: > * *槟城州地方法 院案件编号 M-28 7/1969** > > **被告:苏秀 兰,女,34岁** > > **罪名:公共猥亵 罪** 陈明远的手 指停在“猥”字上, 眼眶发红。他想 起小时候,母亲总是穿着 宽松的连衣裙,走路时微 微驼背。邻居们叫她 “疯子”,但没人知道她每晚都 会给他盖好被子,用福建话哼着 摇篮曲。他继续读下去: > **案情摘要:** 1969年6月17日 ,被告苏秀兰赤身裸体站 在北海渡轮码头, 向过往船只招手,并大声呼喊 。经查,事发前日,被告之子( 即陈明远)因高烧被送往乔治市医 院。医院表示需家属签字后才能使 用抗生素。但被 告丈夫已于1967年去世,无 人可以代签。被告四处求人未果, 最终在码头想通过 这种方式引起注意,让更多 有身份的人为她作证 ,证明她是孩子的母亲。 她以为这样能让她签下那份救 命的文件。 陈明远的手机响了, 是他女儿发来的 消息:“爸,妈让 我问你,当年为什 么要把奶奶锁在阁 楼里?”他抬起 头,泪水模糊了视线。 **背景音乐渐起**,是上世 纪60年代槟城的南洋旧 调,夹杂着潮声 。 **画外音(70岁 的陈明远声音沧桑)**:“一个 母亲,为了救自己的孩子,被钉在 历史的耻辱柱上 。他们叫她‘猥妇’ ,但你们知道什么是真正的 猥琐?” **镜头切换**: 破旧的阁楼门被打 开,阳光照进来,照亮满地的 文件和照片。一 张泛黄的处方单静静 躺着,上面是陈明远幼 年时医生开的药方——下方, 歪歪扭扭地写着: “签名:苏秀兰之母”。 **最后画面**:码头海边, 一个穿着旧式连衣裙的女人影子 ,在潮声中消失。字幕升起—— > “有些罪名,不是 法律判的,是时代的傲慢判的。” > > “而她, 只是想做母亲而已。 ” **【全片完】* *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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